2025冬季拍賣 - Sale 346 (12月??日至12月??日)
Sale 346
- Mr. Rambo Chiu’s Collection of PRC Cultural Revolution Period Covers and Postcards (IV) (95) Apply Mr. Rambo Chiu’s Collection of PRC Cultural Revolution Period Covers and Postcards (IV) filter
- The International Airmails of PRC (1949-1956) (104) Apply The International Airmails of PRC (1949-1956) filter
-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Liberated Areas Stamps and Postal History (593) Apply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Liberated Areas Stamps and Postal History filter
郵政機關遂臨時使用原交通部郵政總局發行的舊式國際航空郵簡在「交通」二字上手蓋紅色「郵電」戳,形成早期人民郵政體系下的臨時「郵電」改銘航空郵簡,此為新中國郵政體系統一初期之過渡性郵政用品,極具時代特徵。本封寄於人民幣郵資制第六郵資期(1950年11月1日至1953年4月30日),當時航空郵簡資費為統一標準,每件5,700元,適用於寄往各國郵件,雖略有超貼,惟郵資計算合理,郵路清晰,為建國初期中蘇間正式郵政往來之實物例證。此封為 新中國早期臨時改製「郵電」航空郵簡之罕見實寄範例,兼具郵資制度與郵政體系過渡期研究價值,保存完好,為極具展覽及郵史意義之精品郵品。
為新中國郵政體系逐步完善與國際郵運制度化的重要階段,當時郵資普遍下調,國際平信首重20克定為2,200元,並依目的地區分為亞洲、東歐及西歐等不同航線,其中「經莫斯科/布拉格」路線之費率顯著低於「經香港」航線。郵品中可見寄往美國與澳洲之航空封分別貼用11,200元與12,000元,反映「其他國家」郵資標準及短期超貼情形;寄捷克與東德的航空封各一件,均按東歐區10克7,600元資費貼足,為布拉格航線郵件之典型範例;另四件寄往英國與瑞士的郵件則清楚對比出「經布拉格」與「經香港」兩種不同航線的費率差距,其中一件40克寄英國航空封貼足25,100元,為重件航空信的實寄代表。整體而言,此組郵件充分體現第七郵資期多航線並行與分區資費的制度特色,並見證中國早期國際航空郵政由蘇聯體系轉向香港中轉網絡之過渡歷程,具高度研究與展覽價值。
並加蓋羅馬郵局回收戳記,另蓋有倫敦郵局加蓋之紫色兩行「DAMAGED IN / P.A.L. AIRCRAFT」戳記。依英國郵政對於嚴重受損外郵的標準處理程序,此封回收後被裝入英國郵政官方「On Her Majesty’s Service」信封內免費投遞,外封蓋有1954年2月2日倫敦到達戳,與菲航空難郵件送達英國之日期相符,更為珍貴的是本拍品附有原封內信件,內容由中國進出口公司廣州分公司致函英國客戶,信紙上部同樣可見明顯水浸及煙熏痕跡,並蓋有「中國進出口公司廣州分公司」圓戳,為該空難郵件留存內容實物之一。此封為空難回收郵件中極為罕見且保存完整之實例,附原信件、具羅馬與倫敦兩地郵政正式處理戳記,完整體現1954年菲律賓航空羅馬空難事件中郵件回收與再遞送之全過程,為新中國早期國際航郵史上具指標性的重要郵史珍品,極具研究與展覽價值。註:菲律賓航空PR294班機(註冊編號PI-C-294)於歐洲郵政紀錄中亦作PR501,為同一航班之不同代號,兩者均指1954年1月14日於羅馬失事之同一架DC-6客機。此趟空難回收的郵件中僅7件寄自中國。目前記錄中只有4件存世,這一場拍賣中呈現了3件,可遇不可求。
該期自1953年5月1日實施,亞洲航郵附加費每10克由4,200元下調至3,600元,與國際平信首重20克2,200元合計為5,800元,較前期優惠2,900元,反映郵政資費全面下調後的成效。4件郵品分別寄自天津、廣州及福建南安偏遠村落,均經廣州轉運香港中轉,再由國際航線(如CPA或BOAC)遞達。其中,天津寄日本航空封體現中國北方郵件需繞道華南經港轉運,說明當時國際航郵仍集中由香港出境;而寄新加坡與馬來西亞之信函,則反映民間航郵通信已普及至村級郵政代辦所,展現第七郵資期內航空郵政深入基層、通達亞太的實況。
共計郵資7,600元(人民幣),為寄往東歐地區之正資,郵票由北京第5分局代為貼付並蓋銷「北京 53.9.30」日戳,背蓋「中國軍郵 1953.9.22」中國人民志願軍郵政標誌戳(末碼「89129」),為安東轉運郵件的特徵標記。本封寄於人民幣郵資制第七郵資期(1953年5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寄往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之航空郵資為7,600元,其資費組成為:國際平信首重20克2,200元,加航空附加費每10克5,400元,封郵資貼足,計算精確,郵路自北韓經安東至北京,再由莫斯科中轉至布拉格,符合韓戰停戰後社會主義國家郵件須由中國中轉遞送的規定。此封郵資正確、戳記完整清晰,為韓戰停戰監察委員郵件之珍罕實寄範例,具明顯外交性質,充分體現中國在戰後國際郵政交流中扮演的中介角色,並反映人民郵政體系與中國人民志願軍郵政協調合作的具體實踐。為研究新中國初期外交郵務、戰後郵政體系重建及社會主義國際合作郵運之重要郵史實物,極具學術與展覽價值。
本封實用第六郵資期之資費,郵件經安東中國人民志願軍軍郵局轉運,於10月28日由北京長安西街第六郵局(專責處理停戰委員郵件之指定分局)加蓋銷戳後寄出。根據第七郵資期規定,寄往東歐航空信件之正確資費應為13,000元(國際平信首重20克2,200元,加航空附加費每10克5,400元 × 2),本封超貼3,000元。此封展現停戰後中國人民志願軍郵政與民用郵政系統間的協調作業流程,郵資誤用情況反映出前線寄件人對郵資期調整的認知延遲。封上可見安東中國人民志願軍郵政中轉戳及北京第六郵局正式銷戳,為研究中朝停戰郵件經中國轉運至東歐之稀見實物,極具郵史與展覽價值。
由寄件人自行貼付,郵件經中國人民志願軍郵政安東軍郵局轉遞,因明信片正空間不足,該局之「中國人民志願軍郵政」日戳違例加蓋於明信片正面的雙連航空郵票上,隨後轉北京長安西街第六郵局(專責處理停戰委員郵件),於該局再正式銷戳後,經莫斯科航空轉運寄達捷克。根據第七郵資期規定,寄往東歐航空明信片資費為6,700元(其中國際平信片1,300元,航空附加費每10克5,400元),本件略有超貼。該封展示出停戰後中國人民志願軍郵政與民用郵政之協作運作,以及東歐航線郵件之轉遞實例,尤以安東軍郵局臨時戳與北京第六分局正式戳並見,極具研究與展覽價值。
背蓋「華沙 53.11.8」中轉戳,顯示郵件經莫斯科轉運,五日後抵達波茲南。本封寄於人民幣郵資制第七郵資期(1953年5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當期寄往東歐地區航空郵件之正資為7,600元(國際平信首重20克2,200元,加計航空附加費每10克5,400元),惟本封實貼8,000元,超付400元,根據檔案記載,韓戰停戰監察委員郵件僅限社會主義國家代表可由中國轉遞;部分外籍委員因不熟悉人民幣郵資制度,時常出現貼資過高的情況。此封為韓戰停戰監察委員郵件之珍罕實寄範例,郵資略超,展現新中國於韓戰停戰後承擔中介郵運職能的具體實例,亦反映了早期郵政在外交與國際合作郵務中的重要角色。封面多語標註與明確軍事外交性質,具高度歷史與郵史研究價值,為新中國成立初期寄往東歐之航空郵件中罕見的特殊用途郵品,極具展覽與學術意義。
為實寄封上極罕見之用例。此封寄於人民幣郵資制第七郵資期(1953年5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該期對印刷品、樣品及包裹郵資均有下調:首重五十克由一千元降為九百元,續重每五十克由五百元降為四百元,掛號費則由四千二百元降為三千六百元,寄往西歐地區之郵件多經「布拉格轉運」航線處理,航空附加費按東歐標準,每十克計收五千四百元。本封內載樣品重達二百五十克,依新制資費計算,首重與續重合計二千五百元,加上航空附加費十三萬五千元及掛號費三千六百元,共計正資一十四萬一千一百元,貼足無誤。本封為第七郵資期重件航空掛號貨樣郵件之標準範例,郵資計算準確,充分展示「經布拉格轉西歐」郵路的運作模式,並反映新中國成立初期國際郵資體系調整後的具體執行情況。封上高面額天安門第五版壹萬元郵票尤為矚目,其實寄使用極為罕見,兼具郵史與收藏意義,此封不僅體現新中國早期郵政在國際郵運與重件航空服務上的成熟發展,更是研究人民幣郵資制與高值郵票實寄應用的重要範例,具極高之郵史與展覽價值。
合計11,200元,為第七郵資期(1953年5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寄往西歐(經香港)10克航空信之正確郵資(國際平信首重20克2,200元,加航空附加費每10克9,000元)。回收後由羅馬郵局加蓋黑色兩行意文戳「Corrispondenza recuperata in seguito/incidente aereo del 14 GEN 1954」(意為「郵件於1954年1月14日空難事故中回收」),並於倫敦郵局再加蓋黑色兩行英文字戳「DAMAGED IN / P.A.L. AIRCRAFT CRASH」,以註明郵件受損情況,封面明顯可見水漬及煙熏痕跡。此封為1954年菲律賓航空PR294在羅馬空難中回收郵件的代表性實例,完整展現新中國早期國際郵件經多國郵政部門協調處理之實況,為新中國初期國際航郵史上極具研究與展覽價值之重要郵史實物。註:菲律賓航空PR294班機(註冊編號PI-C-294)於歐洲郵政紀錄中亦作PR501,為同一航班之不同代號,兩者均指1954年1月14日於羅馬失事之同一架DC-6客機。此趟空難回收的郵件中僅7件寄自中國。目前記錄中只有4件存世,這一場拍賣中呈現了3件,可遇不可求。
所貼郵票四枚合計11,200元,為第七郵資期(1953年5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寄往西歐(經香港)10克航空信之正確郵資,本封在經羅馬郵局處理後加蓋兩行式「空難回收」戳記,並於法蘭克福(美因)航空郵局再加貼五行打字說明條,內容為:「Die Sendung wurde beim Flugzeugunglück der PHILIPPINE AIR LINES PR 501 / Manila–Rom–London am / 14.1.54 in Rom geborgen」(「此郵件於1954年1月14日菲律賓航空PR501馬尼拉 - 羅馬 - 倫敦航班空難中於羅馬回收」),其下加蓋三行紫色「Luftpostamt Frankfurt (Main) / Flughafen Rhein-Main」戳並附兩枚手簽確認。此封為空難回收航空郵件之珍罕實例,貼足資費、郵路清晰,完整呈現新中國早期國際航郵史上極具代表性的郵運事故與處理過程,具有極高郵史與展覽研究價值。註:菲律賓航空PR294班機(註冊編號PI-C-294)於歐洲郵政紀錄中亦作PR501,為同一航班之不同代號,兩者均指1954年1月14日於羅馬失事之同一架DC-6客機。此趟空難回收的郵件中僅7件寄自中國。目前記錄中只有4件存世,這一場拍賣中呈現了3件,可遇不可求。
其中有貼第五版天安門普通郵票100,000元與200,000元各一枚,為該組高面值郵票罕見之實寄使用例。全封合計貼足郵資385,700元,計算如下:國際平信樣品首重50克900元,續重370克按每50克400元計共3,200元,航空附加費按每10克9,000元(經香港)共42階,計378,000元,另掛號費3,600元,總計385,700元。郵件經廣州、香港(未蓋戳)轉運,並於9月24日經日內瓦中轉後寄達斯德哥爾摩。封上加蓋「經由香港轉」手戳,表明寄件人指定以香港航線寄遞,若改經莫斯科—布拉格航線,郵資僅需234,500元,可節省151,200元,顯示當時經香港航線之郵費高昂約貴67%,但商業寄件仍偏好該路線以確保時效。此封為中國茶葉公司上海分公司寄出之樣品郵件,體現第七郵資期航空郵件費率高昂及寄遞選擇的實際情況,具商業與郵史研究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