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冬季拍賣 - Sale 346 (12月??日至12月??日)
Sale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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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重量為20克則需加倍計費,共26,200元。其一為1950年7月18日上海寄加州洛斯阿圖斯航空封,貼票八枚,合計26,200元,銷上海 1950.7.18日戳,該封正確對應20克雙倍重量之郵資,推測經廣州轉運至香港後,續由泛美航空(Pan American Airways, PAA)太平洋航線轉遞至美國。其二為1950年7月21日廣東荻海寄俄亥俄州克里夫蘭航空封,貼票四枚,合計14,500元,銷荻海 1950.7.21日戳,該封由三級郵局寄出,貼票準確,郵資符合10克航空信件標準,郵件同樣經廣州及香港轉運後,由泛美航空航線寄達美國。兩件郵品均為人民郵政航空郵件早期之標準範例,郵資計算精確,充分反映新中國成立初期航空郵政之穩定與制度化發展,寄美航空郵件於此期存世稀少,具高度郵史研究與展覽價值。
依當時規定國際平信首重20克資費為2,800元,航空附加費每10克11,700元,合計每10克14,500元、20克26,200元。該郵資體系實施期間僅一個月,為人民郵政早期航空郵遞制度中極為短暫而具研究價值之時段。其一為1950年8月2日上海寄加州帕薩迪納航空封,初貼郵票僅14,500元,為13克信件,該封於8月4日退回寄件人補貼11,700元,於8月5日再度銷戳,合計貼足26,200元,符合20克雙倍重量之正確資費。封上可見郵局標註「13gs」及補資郵票加貼痕跡,為新中國郵政初期極罕見之「補資退回再寄」航空郵件實例,並反映當時郵局對國際航空郵資執行之嚴謹制度。其二為1950年8月8日上海寄巴塞爾航空封,貼票十一枚,合計14,500元,正確對應10克航空信件寄「其他國家」之標準資費,銷「上海 50.8.8」日戳,經香港轉運,按例由「Overland Air Transmission」航線轉遞歐洲。兩件郵品一補一正,充分展示第四郵資期舊幣體系航空郵資計算及郵務操作的實際狀況,尤其首件補資封為該期罕見實例,具高度郵史及展覽研究價值。
其一為1950年8月5日天津寄巴黎航空封,貼票四枚,合計14,500元,銷天津 1950.8.5日戳,郵件經廣州轉運至香港,再由法國航空(Air France)航班寄達巴黎。其二為1950年8月8日廣西桂林寄英國沃金厄姆航空封,貼票四枚,合計14,500元,銷桂林 50.8.8日戳,背蓋廣州 50.8.11中轉戳,顯示郵件經廣州轉香港,再由英國海外航空公司(BOAC)航班轉運英國。由於該郵資期僅歷時一個月,存世郵品極為稀少,且多經香港轉遞,為新中國初期國際航空郵政體系成熟化之重要實例。兩封均貼票準確、郵路清楚,體現1950年人民郵政航空郵遞之制度化與專業化,為新中國初期國際郵政服務穩定運作的重要見證,兼具研究與展覽價值。
亦為郵政史上最後一次寄往西歐之航空郵件仍採統一航空附加費、未依航線區分資費的時期。當時寄往西歐主要有兩條航線,其一經香港轉運(由泛美航空 Pan American Airways 或英國海外航空 BOAC 經東南亞轉歐洲,費用較高),另一則經布拉格航線(經蘇聯 - 東歐轉歐洲,費用較低)。本期前者與後者資費尚未分開,自下一期起始,兩路航空附加費即正式區分。本封郵資計算如下:國際平信首重20克2,800元,加「其他國家」航空附加費每10克11,700 元 × 2,共23,400元,合計26,200元,郵資計算準確。此封於該郵資期最後一日寄出,郵資計算精確,郵路與標記完整,為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幣郵資制下寄歐航空郵件之罕見範例,充分體現郵政制度改革與國際通郵恢復之實際運作,具高度郵史與展覽研究價值。
寄件人於封背加貼三枚郵票共2,500元(多貼100元),於8月10日補資銷戳後,准予寄遞。郵資修正後完全符合第四郵資期標準:國際平信首重20克2,800元,加「亞洲地區」航空附加費每10克7,200元,合計10,000元。此封完整呈現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幣郵資體系之調整與執行過程,反映郵政機關在資費改革過程中對資費不足國際郵件之處理實務。封上留有退回註記、雙日期戳與補貼記錄,郵路與郵政操作細節俱全,為人民幣郵資體系確立初期寄亞洲地區航空郵件之珍罕範例,兼具郵史研究與展覽價值。
本封寄於人民幣郵資制第四郵資期(1950年7月15日至8月15日),郵資完全正確:國際平信首重20克2,800元,加「亞洲地區」航空附加費每10克7,200元,合計10,000元。第四郵資期為人民幣郵資制經濟穩定後之首次降資,促進一般民眾以航空郵件與海外親友通信。此封由廣東地區二級郵局台山寄出,充分顯示新中國成立初期統一郵資體系已深入基層,並能與香港國際航郵網絡緊密銜接,為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幣郵資制下中菲通郵之珍罕航空郵件,極具郵史研究與展覽價值。
當期郵政機關新設「東歐地區」航空附加費類別,適用於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及波蘭等社會主義國家,航空附加費為每10克6,500元,明顯低於「其他國家」每10克10,500元 之標準。由於本封寄於新郵資期首日,郵務人員尚未接獲新資費通知,仍依前期「其他國家」標準計收郵資。郵資計算如下:國際平信首重20克2,500元,加「其他國家」航空附加費每10克10,500元,另加掛號費4,200元,合計17,200元;實際應繳「東歐地區」資費僅13,200元,故多貼4,000元。此封為第五郵資期首日使用之罕見範例,具體反映新郵資體系推行初期的過渡混亂與操作實況,亦展現中蘇航郵線啟用後中歐郵政聯繫的初步實踐,為研究人民幣郵資制初期國際郵政制度與航郵發展的重要郵史實例,極具展覽與研究價值。封因爲膠水的化學反應導致嚴重發黃,惟不影響其郵政歷史上的珍罕性。
由泛美航空公司(Pan American Airways, PAA)航線飛往美國。首件為1950年10月30日福州寄紐約航空封,貼票八枚,合計13,000元,郵資計算正確;次件為嶺南大學孫逸仙博士紀念醫學院寄匹茲堡航空封,貼票兩枚,同樣貼足資費13,000元。兩封郵件反映新中國成立初期舊幣體系下國際航空郵遞運作情況,為人民郵政跨洋航郵早期之過渡階段實寄範例,郵戳清晰,具重要郵政史研究與展示價值。
此期將「其他國家」之定義自原本之「非亞洲地區」改為「非亞洲及非歐洲地區」,為新中國國際郵政體系的一次重要修訂。其一為1950年8月17日北京寄華盛頓航空封,貼票三枚,合計13,000元,銷「北京 50.8.17」日戳,郵資計算正確,該信件寄於第五郵資期第二日,屬新郵資啟用初期之罕見範例,經香港轉遞,由泛美航空公司(Pan American Airways, PAA)太平洋航線寄達美國。其二為1950年8月18日上海寄加州帕薩迪納航空封,貼票四枚,合計13,000元,銷「上海 50.8.18」日戳,此封寄於郵資期第三日,與前封相同經香港轉運搭乘泛美航空航班飛往美國。兩件郵品均屬第五郵資期初期正資實寄範例,顯示人民郵政在新郵資體系下的迅速適應與穩定運作。寄美航空郵件於此期實寄例相當罕見,具重要研究與展覽價值。
當期亞洲地區航空附加費自每10克7,200元下調至6,500元,國際平信首重20克資費為2,500元,共計9,000元。郵資計算正確,封面戳記清晰,保存良好,為新中國成立初期寄東南亞地區航空郵件的標準範例。此封展示了人民幣郵資體系調整後的實際應用,亦反映香港在初期中外郵運中扮演的關鍵轉運角色。為新中國早期航空郵政通達東南亞之珍罕實寄郵件,具高度郵史研究與展覽價值。
郵資完全正確:國際平信首重20克2,500元,加「亞洲地區」航空附加費每10克6,500元,共計9,000元,郵資計算精確、戳記清晰、保存良好,為第五郵資期(僅持續77日)寄往東南亞的正資航空郵件範例。此封顯示香港作為新中國成立初期主要航空郵政轉運樞紐的重要角色,郵路運作完善,為早期人民郵政寄東南亞航空郵件之珍罕實寄郵品,具極高郵史研究與展覽價值。
該資費由國際平信首重20克2,500元、亞洲地區航空附加費每10克4,200元及掛號費4,200元組成。郵件分別為1951年2月1日廣東梅縣寄馬來西亞森美蘭及1952年11月13日福建楓亭寄新加坡,均經香港轉運,推測搭乘BOAC航班遞達。這二封均由二級及三級郵局寄出,顯示早期中國郵政掛號服務已延伸至地方基層,郵資計算正確,展現第六郵資期亞洲掛號航空信「10,900元」資費的正確應用,並見證1950年代初期中國與東南亞地區華僑通信的密切聯繫與航空郵政發展。
